松林國小102學年度節約用電實施辦法
一、依據:學校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落實節能教育。
(二)落實班級節能。
(三)落實行政處室節能。
三、實施分區及負責人員:
(一)教學大樓區:
1、各班教室及走廊設負責人一名為各班之教室節能小尖兵。
2、各班負責之清潔公共區域設負責人一名為各班走廊與外掃區節能小尖兵。
(二)行政大樓區
1、各行政辦公室總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或各辦公室代表。
2、行政大樓廁所與樓梯:總務處指派專人負責。
(三)活動中心:總務處指派專人負責。
四、實施方式:
(一)教學大樓區:
1、各班教室
(1)導師應指派教室節能小尖兵若干名,接受開關電源訓練後,負責下課、上科任課
、室外課、學生朝會、午餐、午休及打掃時間時關閉教室電燈與電扇開關,放學時
應檢查確實關閉總電源後才能離校。
(2)導師應指派教室走廊節能小尖兵,負責教室走廊的電燈開關管制。
(3)電燈數量之使用依在教室之人數多寡分級,達合理之照明即可,應避免浪費。
(4)教室內太陽光線已充足時,節能小尖兵應立即關閉日光燈或僅開部分日光燈。
(5)教室溫度不到28度或不悶熱時,不使用吊扇(電風扇)。
(6)室內窗戶打開,保持空氣流通,關閉情形下禁止使用電扇。
(7)教室有人穿外套時,不得開電風扇(不舒服者除外)。
(8)教室內需用電之教學設備如:電腦、手提音響、單槍放影機等,於使用時打開電源,
使用完畢後,教室節能小尖兵應立即關閉電源。
(9)各班教室未經申請,並經學校許可,嚴禁私自接用電源或大用電之電器用品(如電
磁爐、微波爐、烤箱等),以免發生意外。
(10)非授課時段,請老師勿使用投影機,以節約用電。
(11)教室日光燈、電腦或其他電器產品應妥善使用,發現任何問題,請即刻通知總務處
維修,以提高用電效率。
(12)總務處應派員定期擦拭(天花板燈除外)與檢修燈具、燈管,避免污染物降低燈具之
照明效率(請用除塵紙擦拭,燈具不能用濕布擦拭)。
(13)放學後,總務處將指派校工配合檢查教室電源總開關有無關妥,並列入生活榮譽
競賽的成績項目。
2、專科教室
(1)任課老師督導上課班級,每節下課時應確實關閉電燈與電扇電源後再行離開。
(2)亮度許可時,不使用照明。
(3)長時間不使用電器設備時應切掉電源,減少待機損失。
(4)放學時,請負責該教室的專任老師檢查確實是否關閉總電源後才離校。
(5)未經申請,並經學校許可,嚴禁私自接用電源、電器,以免發生意外。
3、廁所與樓梯:
各廁所、樓梯之電燈管制開關,統一由鄰近班級指定專人控管,上課時間及放學後
需關閉電源。師生個別使用後,請養成隨手關閉電源的習慣。
4、圖書室、協同教室、教學準備室、潛能開發教室與教材資源室
(1)在上班或開放時間,由使用教室的老師或義工配合檢查照明與電扇使用情形,並關
掉不必要之日光燈與電扇。
(2)放學或非開放時間時,使用教室的老師或義工應檢查確實是否關閉總電源後才離
開。
(二)行政大樓區
1、辦公室
(1)各辦公室在上班與非上班時間,各辦公室人員應主動配合檢查照明與電扇使用情
形,並關掉不必要之日光燈與電扇。
(2)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同仁請務必關閉所有電源如:電燈、電扇、電腦、音箱、影印機..
等或關掉總電源。
(3)各辦公室未經申請,並經學校許可,嚴禁私自接用電源、電器,以免發生意外。
2、專科教室
(1)任課老師督導上課班級,每節下課時應確實關閉電燈與電扇電源後再行離開。
(2)亮度許可時,不使用照明。
(3)長時間不使用電器設備時應切掉電源,減少待機損失。
(4)電腦教室室內溫度未超過攝氏28度,不開啟空調。空調使用期間應緊閉門窗,以
防止冷氣外洩或熱風滲入。空調之空氣過濾網每個月請總務處派員清洗一次。
(5)電腦教室供應冷氣空調時間為上課時間,下課時授課老師應立即指派專人負責關閉
電源。每年於11月1 日~次年5 月31 日,氣溫低於28℃,停止供應冷氣空調。
(6)放學時,請負責該教室的專任老師檢查確實是否關閉總電源後才離校。
(7)未經申請,並經學校許可,嚴禁私自接用電源、電器,以免發生意外。
3、會議室與視聽教室
(1)使用完畢離開前,申請使用之處室請務必將室內各項電源及門窗關閉後,才可上
鎖離開。
(2)使用視聽教室時,開始前15分鐘才可開空調,結束後要及時關閉燈光、空調。
4、廁所與樓梯:
(1)各廁所、樓梯之電燈管制開關,統一由總務處指定專人控管,上課時間及放學後
需關閉電源。
(2)持續提醒與教育在行政大樓上課的師生,個別使用完廁所後或是經過樓梯時發現電
燈未關,要養成主動隨手關閉電源的習慣。
(三)活動中心:
1、活動中心之電燈與電風扇開關管制,統一由總務處指定專人控管,放學後檢查是否
關閉電源。
2、使用活動中心上課的老師,下課後應主動要求上課班級的同學關閉所有電源後才可
離開。
五、行政配合部分:
(一)總務處定期維修各項電器設備及線路,並盡早修護各班通報之用電設備維修事項。
(二)學校電源總開關,由總務處派專人負責,每月定期檢查。
(三)全校飲水機由總務處規劃於放學後(16:00~07:00)及假日停止供應電源以節省耗電。
(四)總務處指派校工於每日下班前巡視全校各教室與辦公室電源是否確實關閉並做相關
紀錄。
(五)總務處於各電燈開關旁加貼節能警語。
(六)定期公告學校節約用電的執行成效。
六、教育宣導
(一)透過校務會議、教師晨會與教師研習宣導,讓每位夥伴都能以具體行動配合並以
身作則,做為學生表率。
(二)相關教師將節能教育觀念融入各科教學中,建立學生節約能源觀念。
(三)透過朝會時間,向全體學生宣導珍惜資源之重要,提醒節約用電觀念。
(四)張貼省能相關海報、文章及標語,隨時提醒學生節約用電。
七、預期效益:
(一)目標節省學校用水、用電度數5%
(二)使每位學生均能有節約用電的常識與觀念,進而養成節約用電的習慣。
八、獎勵辦法:完成節約用電表現良好之班級,由學校頒贈「節能績優班級」獎狀。
九、本辦法經行政會報討論後,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總務主任
衛生組 教務主任 校長
學務主任
輔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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